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6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和《2016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二)。
特别说明:聘用人员按《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办法》(附件四)享受相应待遇。
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试用期内的公务员;⑥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35或40周岁的,即须在1980年1月11日或1975年1月11日后出生。
2.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3.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4.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5.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6.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考生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7.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须与泉州医高专签订五年以上的聘用协议书。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考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三)一式一份,提供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片1张,并提供身份证、高中毕业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主要学术水平或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未正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的2016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图书信息中心10楼);咨询电话:0595-22136660。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
2.信函报名
应聘者按照现场报名要求将材料(复印件)邮寄到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邮编362000)。
信函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月24日(以收件邮戳为准)。
资格审查
我校人事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于报名结束后7天内,将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直接考核的名单在泉州医高专网站(http://www.qzygz.com/)公布。信函报名者须于直接考核前一天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者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办法
采取直接考核办法,根据岗位性质采取谈话方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科研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核成绩于直接考核结束后在泉州医高专网站发布。
(二)考试考核时间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36691、22119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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