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至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连山人社局)一楼办事大厅(连山吉田镇沿江路劳动保障大楼)。
咨询及联系电话:连山人社局专技股(连山人社局六楼),电话:0763871898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1)报名表1份(请报考者自行登陆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l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附件2,或到县人社局办事大厅领取填写 ,要求双面打印);(2)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3)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中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指国有企业单位的正式员工)。
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2、应聘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应聘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毕业前的实习不算作工作经验。
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
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等,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16年3月6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连山政府网上公布。
3.地点:连山中学(清远市连山吉田镇古县坪)
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查,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应聘对象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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