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播音员(主持人)2名,男、女各1名。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所报岗位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备下列条件:
(1)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8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5厘米以上,女身高155厘米以上,裸眼视力在1.0以上,色盲不合格。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 2 月 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南涧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办公室(南涧县振兴南路17号)。
3.报名方式:应聘考生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5寸正面免冠标准照1张,全身生活照1张,2寸正面免冠标准照2张。
5.资格审查:由相关部门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
(二)考核
考核按初试、专业考核(新闻试播)和综合考核三个步骤进行。
1.初试。对报考者的形象、基础知识、普通话水平(听取新闻、散文朗读)进行考核,初试合格者进入专业考核。
2.专业考核(新闻试播)。以实作(新闻试播)的方式对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进行考核。专业考核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考核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
3.综合考核。
(1)面试,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2)政审。
综合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由考核招聘领导组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在综合考核合格人员当中,根据综合考核成绩高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在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县级媒体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属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其在企业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属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和社会报考人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其他事项
(一)考核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考核和考察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三)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予聘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与本人联系的方式。按照报考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其联系不上而影响考核、体检通知的,或报考者接到考核、体检通知后不能按时到现场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五)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展示自己的新闻影像资料概不退还,请自行备份。
(六)初试、专业考核、面试考核均不指定复习教材。
(七)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相关费用自理。
(八)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南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涧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联系,联系方式为:
南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728742910,联系人:张士红;
南涧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电话(兼传真):08728521131,联系人:李冠华。
监督电话:8526297(南涧县纪委文教卫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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