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2020年内蒙古将实施自治区乡村教师“免费定向培养师资计划”,这是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了解到的。
2015年底自治区政府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明确在实施国家部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免费培养计划的基础上,从2017年起实施地方免费师范生计划。各旗县(市、区)在本地区空编额内提出乡村学校紧缺学科师资的需求计划,通过普通高考,自治区招录自愿到乡村从教的优秀本科生,与旗县(市、区)签订合同后,委托师范院校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这些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由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毕业后,经试讲和考核合格的,按照上述合同直接分配到乡村学校任教,本地区教育部门负责落实编制,工资纳入财政统发。定向招生计划由自治区教育厅报请教育部同意后统一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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