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人社局获悉,今年我市新增15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见习,各类企业单位接纳高校见习人员可领取相应的财政补贴。
见习人员每月补贴800元
据了解,此次新增的15家单位为我市第三十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总计提供见习岗位854个。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每年可为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1万个就业见习岗位,每人每月提供800元生活补贴,见习留用率不低于30%。
只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专业知识的见习岗位,能履行对见习人员技能带教、安全防范和留用就业职责的各类企业单位,均可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对于见习基地,财政将对见习基地发放的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见习人员每人每月800元,补贴期限按见习人员实际见习月数计算,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见习人员每人次50元标准享受财政补贴。如果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就业,凡留用离校后两年内未就业的见习人员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见习基地为留用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过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贫困生可申请求职补贴
据了解,在毕业年度内的重庆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可申请在校求职补贴。离校未就业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的重庆籍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离校未就业求职补贴。
补贴标准为申请在校求职补贴的每人一次性补贴800元,既是低保家庭学生又是残疾学生的只能享受一次求职补贴,不重复享受。申请离校未就业求职补贴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
申请在校求职补贴的,由各高校进行组织。申请离校未就业求职补贴的,需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实名登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求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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