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岗位及岗位职数
学科方向 | 招聘人数 |
知识产权 | 4 |
外国法制史 | 1 |
商法学 | 1 |
经济法学 | 1 |
国际法学 | 1 |
任职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教师品德、学术与科研道德;勤奋踏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全职参与学院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
2.满足苏州大学相关职务任职条件及相关岗位的具体要求;
3.教授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有国外留学背景或国外工作经历,在学科领域有较高影响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作为主持人承担过至少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上刊发过论文;
4.副教授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国外知名高校或者国内985、211高校毕业,在法学相关领域有较好的研究基础,作为主持人承担过至少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至少6篇法学核心刊物论文。
5.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国外知名高校或国内985211高校毕业,发表至少2篇法学核心刊物论文。具体可参考附件《王健法学院博士生引进条例》(http://law.suda.edu.cn/Item/3415.aspx)
岗位职责
1.承担相关学科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
2.按照学校和学院规定从事研究生培养工作;
3.承担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提升学科的社会影响力;
4.能参加学院与国际国内法学类顶级会议或科研团队交流和合作。
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512-65227087
传真:0512-65221343
邮箱:xlwu@sud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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