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省爱国卫生发展中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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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省爱国卫生发展中心招聘信息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爱国卫生发展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

浙江省爱国卫生发展中心为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上城区。主要承担全省公共卫生、爱国卫生协调管理工作。浙江省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浙江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本单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爱国卫生综合管理岗位1人,为管理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以下具体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及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组织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18日后出生)。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16年8月底前)。有关专业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招聘程序与办法

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17时,应聘人员登陆网上招聘系统http://www.zjwjrc.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并于报名截止之日起3天内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取得应聘资格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6年2月2225日。

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2月26日,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采用笔头作答。笔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笔试结果。

笔试科目为预防医学,内容:公共卫生基础知识、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儿少卫生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事业管理等。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入围面试比例要求时,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全部入围。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有关安排将在笔试结束后另行在我中心单位门户网站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正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申请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1份(贴照片),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面试有关安排将在笔试结束后另行在我中心门户网站通知。

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岗位匹配性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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