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汶川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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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汶川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12人

考核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共面向服务于汶川县满两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

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截止2015年12月31日)、考核称职及以上、持有大专及以上文凭、目前在岗且在汶川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聘期时间以本次招录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4.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联系电话:6448627。

4.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大学生村官初始聘用合同、学历、学位证书、聘期内受县级以上表彰材料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2)《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红色免冠彩色证件照片6张。

5.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各乡镇党委及报名人员本人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和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6.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凭报考者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考察。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考察10%。

1.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6年2月1日(星期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6年2月1日(星期一),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察

面试后,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的考察组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分乡、村两级进行,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

4.公示

考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将于2016年2月23日左右在汶川门户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上报汇总审批

将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报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并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五)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汶川县门户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分配并按规定程序为聘用人员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及上编制等有关手续,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到单位报到,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聘用资格。

从大学生村官中经考核招录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市)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纪律与监督

(一)招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录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录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

1.本公告由汶川县委组织部、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2.此次招录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汶川县电视台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名人员务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对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监督电话:6222850

县委组织部组织股: 6226303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6448627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 6228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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