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将于10月17至18日进行,现将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方式进行。针对部分地区考生网上报名报考、缴费不便的问题,部分考区仍保留原有现场报名报考方式。具体情况请详询当地自考办。
二、网上报名时间安排: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起止时间为;
首次网上报名的新考生(即产生的新的准考证号),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3日,9月5日-10日期间需到报考地点所在自考办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2、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至9月3日;
9月5日-10日期间需到报考地点所在自考办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三、缴费方式:
网上报名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本次网上报名缴费可选为4家银行,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考生应先查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费”网上缴费业务银行对应表》,办理所选“考试地点”支持的网上缴费银行的银行卡,并开通网银支付业务后可通过网银支付考试费用。
四、其他说明:
1、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监所管理专业、公安管理专业、农村行政管理专业、双语教育专业的考生不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考生请按2015年度《报考简章》要求,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2、考生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认真阅读网站提供的各类信息,并严格对照执行;考生照片无法上传、密码丢失或个人信息有误等问题,请与所在地教育局自考办联系,各地州教育局自考办联系电话均公布在“新疆自考在线(www.xjzkzx.com)”网站。
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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