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府采购新规 华南理工强化依法实施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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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新规 华南理工强化依法实施采购

您的电脑、打印机需要更换?实验室需要添置新仪器?有工程项目需要施工?那您可要留意了,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增强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约束力,树立无预算不采购的意识,更好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教育部日前对各部属高校2016年的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1月13日、15日,招标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先后在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和五山校区举行政府采购工作业务培训会,就2016年起全校执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工作方案(试行)》以及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要求做了详细解说,并对国产设备和进口设备的最新采购流程和注意事项做了具体讲解。

副校长彭说龙在讲话中指出,要将依法治校的理念贯彻到到学校工作中,特别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应该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政府采购的各项工作要求。招标中心负责人总结了2015年的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情况,传达了教育部对各部属高校在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要求。

本次参加培训人员173人,覆盖全校绝大部分机关部处、学院和直属单位。通过本次培训,为学校全面执行政府采购工作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工作方案(试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知多D:

在培训会上,记者也了解到关于采购的相关规范和流程,主要如下:

第一,规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设备。对于电脑、打印机、空调等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设备,无论金额大小均不再通过网上竞价采购,而是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采购。

第二,采购前统一向财政部上报计划。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需要向学校主管部门上报计划,再统一填报财政部计划管理系统,待财政部批复后招标中心根据计划进行采购。

第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统一挂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

第四,采购时间节点与流程。采购流程为每年3月中旬和6月中旬,先报设备处,然后由招标中心统一于3月底和6月底前报教育部。同时,集中采购目录外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公开招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只挂一次公告,失败后根据情况直接转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公开招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只挂一次公告,失败后通过系统报教育部,财政部批复后,按批复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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