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质量标准(试行)》已出台,共包含十项内容,重庆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有了量化的标尺。
此次研讨会是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重庆市教委、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主办,重庆市教育评估院、江北区教委以及市教育评估研究会承办。
研讨会上,重庆市教育评估院院长龚春燕表示,通过对前期过亿数据的分析、提炼,并经过多次讨论,已出台《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质量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划定了量化的标尺,初步构建了可测、可评的教育质量指标体系,更为详细的方案将在近期公布。
据了解,《标准》包含过程性质量和结果性质量两个板块,共十项内容。具体来看,过程性质量包括组织管理、德育工作、教师队伍、课程建设以及课堂教学;结果性质量包含学生品行、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以及学业负担。
“《标准》不是学校工作的全面覆盖,而是突出重点。”龚春燕说,“体现了全面质量观,既关注学生发展的结果,也关注学生发展的状态,更关注学校给予学生身体成长、智慧成长和精神成长的过程。”
此外,在本次研讨会上,重庆市教育评估院还与英国驻华大使馆达成合作,共同开展“中英(重庆)学校自评文化与能力建设”项目研究。在为期三年的时间里,该项目将着力于“市-区县-学校”三级重庆基础教育评估体系建设、评估人员能力建设及学校自评机制建设,从而完善重庆市基础教育评估及质量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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