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5年11月6日开始。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包括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等环节。昨日,大连市招生办公布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
报名条件
辽宁省2016年高考报名按2015年的报名条件审查办理。若教育部2016年下发文件对报名条件有所调整,辽宁省再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一)考生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基本资格(以下简称基本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在辽宁省出生(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21)且具有辽宁省户籍的考生,可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三)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辽宁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辽宁省高级中学学籍为三年(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2.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有辽宁省户籍、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满一年(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
(四)来辽宁省务工的外省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辽宁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
2.父母在辽宁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随迁子女考生报名信息(含姓名、性别、所在学校、班级、父母工作单位或职业、居住地、户籍地等)将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底之间在考生所在市、县(市、区)、学校分别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五)报考有关特殊教育高校单独招生考试必须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
(六)少年班的报考条件以有关高校当年的少年班招生要求为准;考生如需参加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学校少年班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七)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在辽宁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八)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报考内地普通高校,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不必在辽宁省参加高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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