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任教师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教师职业道德,理论基础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队意识。
(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中级职称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教师,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
其中,省学科带头人,省名师,省特级教师和正高级职称教师可以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女教师愿意工作到60周岁)。
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含市级)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地(市)及以上教学技能比赛一等奖,在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方面有专长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具有博士学位和英汉双语教学能力等,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均可优先录用。
(四)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中学教师。
(五)原则上应符合上述条件,但教学能手可适当放宽要求。
教辅人员应聘条件
实验教师、图书管理员、办公室文员、教务员均需师范类或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均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福利待遇
1.一次性分别给予招聘的省级中学教学名师或省级特级教师25万元、省级学科带头人20万元、省级骨干教师或区市级中学教学名师15万、区市学科带头人或县市级中学教学名师12万、具有教师技能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8万的安家补贴;
2.招聘的教师子女在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优先照顾在市直优质学校就读;
3.招聘的公办教师纳入石狮市教育系统学校事业编制管理体制;
4.符合享受石狮市引进人才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险、职称评聘等政策待遇的,由市教育局协助申报;
5.教辅人员
(1)教辅人员采用聘用合同制的方式,不列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2)教辅人员按石狮市聘用合同制教师核定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招聘程序
报名
报名时间:自通告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
报名方式:可以通过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个人简历
(2)学历、教师资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影印件
(3)个人获得荣誉证书,能表现个人教学业绩相关材料。
报名联系方式,厦门外国语学校肖老师:15959236386,邮箱:xmxx1139@126.com;
石狮市教育局邱老师:18965790128,蔡老师:13400896677
办公电话:0595-88767782,邮箱:S88767782@126.com
2.资格审查
由石狮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对象进行资审查。
3.考评办法
由相关教育专家成立组成考评小组,对审定人员采用笔试、示范课、面试、考核等形式考评。
岗位和职数(共38人)
1.专任教师(27人)
学科 学段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信息 | 音乐 |
高中部 | 2 | 3 | 2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初中部 | 2 | 3 | 2 | 1 | 1 | 1 | 1 | 1 |
2.教辅人员(11人)
实验教师3人(物理、化学、生物各1人),图书管理员2人,办公室文员2人,教务员2人,德育处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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