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范围
1.全县教育系统热爱青少年工作的在职专业教师。
2.全县热爱青少年工作并符合各专业聘任要求的社会人士。
上班时间
双休日和寒暑假(具体时间看具体的课程安排)
选聘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少年儿童,具有童心童趣,善于和孩子、家长沟通,责任心强。
3.热爱教育工作,有扎实的基本功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教学工作经验。
4.具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5.在艺体、科技、语言等专业教学领域有一定影响力,辅导学生成绩显著,竞赛成绩优异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招聘岗位
书法1名、美术2名、陶艺1名、钢琴2名、古筝1名、琵琶1名、二胡1名。
选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请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查验后退回),于6月20日前交到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到活动中心邮箱:hdzx07977237866@163.com ;联系方式:周 波,电话:15170715599;邓春霞,电话:13879758997;办公室电话:0797-7237866
2.考核.由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采用结构化测评,分为基本素质测评和现场展示两部分,基本素质测评主要考核学历、个人或辅导学生获奖荣誉等(取得相关专业国家级以上荣誉者可加10分,取得相关专业省级、市级以上荣誉者可加5分。加分以最高荣誉为标准,每人最多加分一次,不重复累计)。基本素质测评占30%,现场展示占70%。
3.录用方式。根据测试结果,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活动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同时颁发聘书。
选聘教师待遇
按课时计发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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