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应聘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政治素质高,学风端正,治学严谨,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学科专业。应聘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岗位的,要与所应聘学院(单位)的学科及学科发展建设相一致;应聘其他部门的,所学学科要与我校的主干学科相一致。
3、学历与学位。应聘所有岗位需具有相关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本科、硕士、博士三阶段均为全日制的学历、学位。
4、年龄要求(按9月1日计算)。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3周岁以内;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在27周岁以内。
5、外语水平。应聘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岗位的,应具备出国(境)独立开展交流的外语水平。
6、身体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对拟聘人员安排医院体检),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符合教师与教育工作者岗位要求。
7、非北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
8、具有海外学历背景者优先。
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的待遇
按国家、北京市及校内有关文件执行。
接收简历及申报时间:
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3月10日。
事业单位申报方式:
1、请按照附件招聘计划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递电子版简历至相关邮箱或邮寄纸质版简历。
2、应聘行政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及学生管理的人员需填写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2),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邮件附件为申请表(也可再附个人详细简历)。
招聘程序:
1、申报。见第四条规定;
2、简历筛选。由学校各用人单位根据用人需求、应聘者专业方向、政治面貌、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经历进行筛选;
3、面谈。根据需要,适当增加面谈方式;
4、笔试。由学校各用人单位根据用人需求,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与能力或管理能力进行测试;
5、面试。由学校各用人单位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应聘人数与岗位数不超过3:1的比例进入面试,对应聘者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
6、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心理测试;
7、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8、确定拟聘人选;
9、公示。由学校分期在校园网主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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