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16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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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16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1月21日(周四)14时

二、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海淀区北蜂窝路甲5号)

三、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详见附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公共科目考试报名表。

2.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单。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须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首页复印件)。

5.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6.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7.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8.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注明准确专业名称)。

9.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获得相当于以上奖励的同等次其他奖励项目的,还应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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