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网站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情况,对原有规定做出了50处修改、新增,与原规定相比增加了勤工助学及自主创业可折算为学分,休学期间中断的学分学校要予以一段期限保留的条款,一并放宽高校学习年限,学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
新规中,对于高校学分取得的内容做了新增:“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创新实验等活动以及自主创业、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可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习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为自主创业提供更广泛的学分支持,并规定创新实践、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新规增加了对学生诚信的要求:“学校应当开展学生诚信教育、建立学生诚信记录。记录学生学业诚信、学术诚信等诚信记录,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失信学生可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诚信记录时效由学校规定。”
此外,对于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情况,新规要求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至退役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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