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时,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指令,自12月19日(星期六)7时至22日(星期二)24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
北京市教委紧急通知各单位、部门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及本区、本单位分预案,严格执行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停课不停学"。针对第一次红色预警执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强调各区教委和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在红色预警指令启动后,即刻对学校“停课不停学”特别是各校干部教师坚守岗位、应急值班的情况进行逐校检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班主任与每一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确认孩子有人监管;各高等院校要指导学生安排好在校的学习和生活,停止户外体育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减少户外活动;通知指出,个别具备防护条件的民办学校和国际学校可依据情况弹性安排。红色预警期间,北京数字学校开辟新平台,丰富课程资源,继续组织线上活动,持续为学生提供学习服务。
各级各类教育部门须严格执行红色预警,确保“停课不停学”
市教委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及本区、本单位分预案,严格执行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直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停课,高等院校停止体育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充分利用北京数字学校网络平台和数字化资源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在空气重污染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报区教委同意后实施。
进一步完善应对空气重污染的体制机制
针对第一次红色预警执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市教委强调:
1. 在接收到红色预警指令后,各区教委要督查到校,责任落实到科室、到责任人,做到令行禁止,要确认每所学校将指令要求的原文通知到每一个学生和家长。
2. 各区教委和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在红色预警指令启动后,即刻对学校“停课不停学”特别是各校干部教师坚守岗位、应急值班的情况进行逐校检查,及时处理预案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并追究责任。
3. 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国际学校)、幼儿园党政领导和干部教师要坚守岗位,对家中无看管条件,需送到学校的孩子,在和家长确认无误的基础上,学校要确保妥善安排好到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班主任与每一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确认孩子有人监管。
4. 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要妥善安排好学生在校、在自习和生活,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户外活动
5. 各高等院校要严格落实《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本市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指令的紧急通知》关于红色预警指令的有关措施要求,指导学生安排好在校的学习和生活,停止户外体育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减少户外活动。
6. 教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的预案措施,确保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
7.个别具备防护条件的民办学校和国际学校可依据情况弹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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