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2016年福建省高考加分分四档,分别是:加10分、加5分、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加10分的都属于“身份加分”,如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5年1月1日后,在高中阶段获得学科奥赛全国一、二、三等奖,省优秀学生等,将无法获得高考加分,2015年1月1日以前获得的,还可被加分。
另外,报名参加2016年高职招考,且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区招办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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