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实验中学有学生反映:高一年级老师要求男生理极短的平头,就算已是长度约三四厘米的平头也不能过关,有人甚至为逃避理发而请假。该校德育主任回应称,请假人数并没有变化,校规的确要求男生统一理平头,希望学生不要受浮躁风气感染,而应提高内秀气质。(11月28日《广州日报》)
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早规定了“男生不留长发”,但由于“长发”的概念难以界定,许多学校都出台了更加细化和严苛的要求,并制订了相应的惩罚机制。在此背景下,“平头校规”应运而生。当学校和学生观点不一致,且双方都不愿意让步与妥协时,矛盾与冲突便在所难免。学校的“平头校规”讲究一视同仁,却忽视了学生们在发型选择上的个性化原则,不可避免地要和学生们发生冲突。
这边厢,学校有各种手段强迫学生“平头”;那边厢,有学生为了逃避学校组织的统一理发,甚至特意请了假。可是,胳膊始终拧不过大腿,在强弱关系失衡的格局下,学生们最终也只能被动地接受“平头校规”。
在学生权益保障日益受重视的教育思潮下,发型作为学生的选择权利,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尊重。的确,学校作为社会的一个缩影,无规矩不成方圆,学生要有学生的模样。只不过,“男生不留长发”的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走偏、变味,从一种倡导性规范异化为强制性要求,成为学生难以承受之重。
“平头校规”初衷良好,但方法僵化,造成了学校和学生之间不必要的矛盾,追根溯源,就在于违背了教育差异化原则。毕竟,不同的学生对发型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解与认同,“平头校规”显然“管得太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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