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今天公布该省10所高校试点应用型建设示范学校:杭州师范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浙江树人学院、宁波工程学院、宁波大红鹰学院、衢州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王国银介绍,试点示范学校建设周期五年,实行中期评估动态调整,建设成效不明显、评估考核不理想的将退出示范。同时,对其他学校开展试点情况进行评估,推进建设力度大、成绩显著的,可增补为示范学校。
今年4月,浙江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积极促进更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浙江省内高校进行应用型建设试点,随后,有42所高校提出申请,最终10所高校入选。根据《指导意见》,这些高校在试点建设期间,要完成转变办学理念、创新办学机制、改革培养方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学科专业、增强创业能力应用型专业等任务。其中应用型专业要占所在院校专业数70%以上,就读学生要占在校学生的80%以上。
据悉,入选高校的应用型建设转型都已相继启动。宁波大红鹰学院已开发了21门应用型课程,覆盖学校60%的现有本科专业,并通过建设实验室、实训基地,购买教学服务等优化学生应用型实践。衢州学院拟成立地方社会发展合作处,通过创业学院和实训中心合署,以及校企协同等,实施全程交互式订单人才培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也将通过优化行政机构设置、出台促进校企合作等措施,促进“应用型”建设尽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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