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要起始之年。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提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是对我国三十多年来“一胎化”计划生育国策的一次重大调整,必将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也对我国将来的教育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
全面放开二孩,合法生育二胎,一个显性的结果就是必将使得城市户籍人口数量进一步增加,城市的承载能力尤其是教育承载负荷将进一步增大,政府、社会以及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必须面对这一客观现实。
首先,人口政策的调整,需要科学预测各级各类学龄人口的增加总量,提前做好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实施全面二孩政策,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新增人口9000万到1亿人口。面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新生人口增量,必须从国家层面通过科学的研究预测人口增量与教育发展的关系,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中,对教育提前做好全面规划,才能适应未来新的人口总量对教育的需求,才能将新增人口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源,成为社会的财富而不是负担。
其次,人口政策的调整与城镇化增速发展相叠加,必将对城市发展产生新的震荡。要将这一整震荡控制在有利的范围内,就必须在城镇化发展的进程中,根据大、中、小不同城市户籍人口的现状和未来生育发展态势,将户籍人口的突破性增量作为经济发展、教育发展的重要指标,提前做好布局。未来5年,要重点考虑幼儿教育发展的需求,在幼儿教育资源的扩大和发展上提前做好预判和规划,满足新增幼儿群体的入园需求。在未来10-15年内,义务教育的普及提高将面临新的挑战,在巩固现有双高普九的基础上,应关注流动人口子女接受教育的新的常态,城市义务教育发展要考虑到新增流动人口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
再次,人口政策的调整,必然带来教育资源多元需求的增加,这就要求充分运用政策的鼓励和倾斜作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带动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资源的提供和服务,满足人口政策变化下的教育发展需求新常态。在国家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的大环境下,通过鼓励兴办民办幼儿园、向民办园购买学位的方式,满足幼儿教育增量需求;在城市公办义务教育总体规划的框架下,适时委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承担学生就近入学责任,实现对流动人口子女接受教育的灵活安排;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时要将公办民办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并予以同等发展待遇;在高考改革即将全面实施的过程中,完善异地考试的准入条件设立和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适应未来更多流动人口子女能异地升学的需求。
总之,我们必须看到,在从这样一个新型的人口大国向新型的人力资源强国的发展转变过程中,我们需要付出的努力和代价也将会更高、难度也会更大。我们更要看到,一个新的人口群体正在向我们走来,正在向中国的未来走去,在这样一个新的整群中,即将诞生的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将成为中国梦实现和巩固的筑梦群体,教育则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面对人口政策的调整,教育优先发展仍是前提和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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