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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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具有高校工作经历或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满三年的社会人员。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详见岗位表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月18日至1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须贴上电子相片)和《2015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GZ2014@gdsdxy.cn,邮件标题必须填写为:考生姓名+所报职位+职位代码。(考生请注意:邮件设置了自动回复功能,如未收到邮件回复,说明报名未成功)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水利厅网(http://www.gdwater.gov.cn)或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gdsdxy.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1月18日(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6年3月1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2、审查地点:

广州市从化市江埔街环市东路767号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三楼;电话:020-87993015.

3、审查形式: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着的需提供期刊或着作原本。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考试准考证(免笔试人员直接发面试准考证)。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考试

考试分两种情况:专任教师招聘岗位直接进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项考试取综合得分,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其他职位为需参加笔试的职位,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两项考试取综合得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1、 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需参加笔试职位的笔试时间:2016年3月 12日上午 9:00-11:00.笔试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水利厅、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岗位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则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即为面试对象;免笔试岗位报名合格的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水利厅、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广东省水利厅网、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关于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11月30日。

(二)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99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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