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科目、时间和满分分值等是如何规定的?
今年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将在6月22日、23日进行。考试的具体科目和时间如下:
在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五科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听力测试)满分为120分,物理、化学满分为100分。学业考试均实行闭卷考试。由市中招办统一命题,统一制订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和评卷。体育与健康满分为30分,升学考试总分满分为590分。
2.目前考生需要注意哪些方面问题?
(1)中考临近,考生要注意劳逸结合、有的放矢地复习,调整好生物钟,使作息时间与考试时间同步,以最佳的状态参加考试。
(2)要熟知考生守则和国家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并自觉遵守。
(3)准备好必需的考试用品,如准考证、考试用条形码、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
(4)预先熟悉考点位置和抵达考点的路线,测算好路途所需时间。
(5)不要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参加考试。特别是不要将手机带入考点。如误将手机带入考点,一定要在进考场前,将手机交给带队老师代为保管或者关机后,放到考场外规定的位置。考试时如再发现,无论做何种用途,一律按作弊处理。
3.考生在填涂填写答题卡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考生要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整洁与完好,不要折叠和损坏。
(2)考生须将试题答案填涂、填写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答在试卷上的无效。
(3)答卷前,考生先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并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粘贴“考试用条形码”。
(4)答题时要注意题号顺序,不要答错位置,更不要在规定以外的区域答题。
(5)填涂信息点时,要使用2B铅笔,把相应信息点的小框涂满涂黑。对已填涂的信息点做修改时,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它信息点,擦时不要把答题卡擦破。
(6)考生作答选择题和作图部分时,用2B铅笔填涂或书写;作答非选择题时,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要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在改错时不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7)考生未按答题卡的涂写方法和要求答题而出现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参加英语科考试应注意哪些问题?
英语科目考试包含听力测试部分。下午1:35,考生开始凭准考证进入考场。下午1:55考点开始播放试题录音。试题录音从试听部分开始,中间不停顿,直至结束语:“2013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英语学科听力测试内容播放完毕。现在,请同学们继续笔答其它部分试题”。播放录音工作结束。
1:55试听开始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点,以确保听力测试顺利进行。请考生特别注意不要迟到。
听力测试进行中考生不得提问,考生可边听录音边将答案标注在试题卷上。考试结束前,考生必须将答案用2B铅笔转涂在答题卡上,答在试题卷上的答案无效。
5.考生家长怎样助考?
(1)家长首先要摆正自己的心态,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孩子参加学业考试。如果家长“考试焦虑”,食不甘味、夜不安寝,这种“不安”情绪,就会传递给考生,给考生带来“不安”,不利于考生应考。
家长在摆正自己的心态的基础上,要积极做好考生的心理调适工作,为他们减压,营造一个轻松、愉悦的氛围,从精神上多鼓励支持孩子,把家庭变作考生稳定的支持系统,增加孩子的自信心,舒缓考生紧张情绪。
(2)合理安排考生膳食,注意饮食卫生,避免考生在考试期间生病;要安排好考生的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的睡眠和充沛的精力。特别要关注孩子中午休息的时间,避免迟到。由于考试期间天气炎热,家长要安排考生适量饮水,注意防暑降温。
(3)考试期间是否送考,应根据考生个人情况而定。有的孩子认为,家长不离左右陪着,自己底气可以更足些,紧张感也可消除不少。这时,家长便可陪送他参加考试。但有的考生独立性较强,家长跟着,反会让他感到压抑不适。总之,家长在决定是否送考时,应尊重孩子自己的意见,甚至于送考人是谁,也应由孩子来“挑选”。
(4)根据考点位置妥善解决交通工具,预留路途时间。家长如确需接送考生,可在距考点一定距离与考生分手,并尽快离开,缓解交通压力。特别提示家长不要进入警戒线内,防止考点门前堵塞,我们要共同为考生提供快捷通畅的进场环境。
(5)疏导考生情绪,放松考生心情。有的孩子考场失利,一科考砸了,便颓丧不已,甚至于产生“全完了”的念头。此时,家长要告诉孩子,一科考坏了,还有其他科目要考,已经考过的课程,不论好差,统统放到一边去,不要受上一科考试情境的影响,铆足了劲考下一科。孩子考完每一科后,家长切忌问孩子:“考得怎么样?有没有不会做的题?”这会让孩子原本十分疲惫的神经更加衰弱,心情也大受影响。家长应尽量回避询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东西,陪孩子说说生活中的趣闻轶事,尽可能将孩子的注意力向其他方向转。
(6)考试作弊将会受到严厉的制裁。要督促教育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6.对考生的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对广大考生来说,两天的初中学业考试是人生的第一次大考,希望广大考生满怀信心,充满激情地踏上检验自己艰辛学习过程的考场,同时也提醒大家注意遵守考试相关规定,顺利完成考试。对于考生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部分)进行处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部分节选):
(1)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①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②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③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④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⑤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⑥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⑦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⑧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⑨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2)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①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②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③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④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⑤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⑥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⑦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⑧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⑨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3)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①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②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③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④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⑤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4)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②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③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④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⑤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①组织团伙作弊的;
②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③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④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6)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7)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①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②组织团伙作弊的;
③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考试前后及招生录取期间,市中招办将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介,向广大考生及考生家长介绍学业考试和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请注意收听收看有关报道。
市中招办祝全体考生学习愉快,在学业考试中发挥出最好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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