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下半年丽水学院辅导员与管理人员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经丽水学院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将《2015年下半年丽水学院辅导员与管理人员招聘公告》(2015年第30号)中辅导员岗位专业的要求由“心理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法学及学校现有本科专业或从事创新创业研究的”调整为“专业不限”,其他条件不变。
同时将辅导员岗位报名时延长至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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