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
1.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各类人员招聘程序:http://sa.offcn.com/html/2015/12/56006.html
2.2016年教学科研人员补充计划.pdf:http://sa.offcn.com/dl/2015/1215/20151215101757747.pdf
3.2016年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计划.pdf:http://sa.offcn.com/dl/2015/1215/20151215101811608.pdf
4.2016年学生专职辅导员补充计划.pdf:http://sa.offcn.com/dl/2015/1215/20151215101824360.pdf
5.2016年管理职员补充计划.pdf:http://sa.offcn.com/dl/2015/1215/20151215101837336.pdf
为了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我校2016年人员补充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就2016年各单位人员补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校2016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择优引进、强力培养、优化结构、培育团队、成就名师的师资队伍建设方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扩大教师队伍规模,继续深入推进人才工作的四个转变,即从引进单个优秀人才向引进创新型学术团队转变,从引进国内人才向引进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转变,从注重引进人才数量向更加注重引进人才质量转变,从外延发展为主向内涵发展为主转变;适应学校转型发展的需要,积极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职员队伍,努力建设高效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管理职员队伍,为学校战略转型做好人力资源配置,提供优质人力资源保障。
二、补充原则
(一)保证主体。2016年度仍以补充教学科研人员为主,重点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型学术团队、一流学科亟需的学术骨干和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后备人才;党政管理人员按照保障一线、逐步到位的原则适当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调整规模、保障重点、优化结构的原则补充,个别编制较少、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单位可按先进后出的原则补充。
(二)突出重点。各单位要以学校和本单位学科及队伍建设规划为基础,按照重点建设、重点投入的原则,围绕建设一流学科聚合团队,做好人才储备;同时要重视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教育部创新团队、特色学科专业等建设,逐步解决长线专业人员断层问题,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三)坚持标准。人员补充继续坚持高素质、高学历、高水平的原则。新补充人员大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原则上均在国内外高水平院校、知名科研院所或相关高水平专业院校学习;特别应优先补充具有海外学习、研究或在高水平学术机构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
(四)巩固特色。有关单位要结合学校立足基础、加强应用、促进交叉、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形成特色的学科建设方针以及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需要,保障教师教育专业师资补充数量和质量。
(五)强化综合。为进一步加强非师范专业,加快我校向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转变,各单位应特别重视交叉学科、应用学科师资补充工作。
三、补充数量
根据学校承担任务及各类人员结构现状,结合编制规划和发展需求,并经2015年12月8日校务会议研究确定,2016年计划补充教学科研人员171人(其中引进高层次人才26人),招收师资博士后48人,补充学生辅导员10人,专业技术人员40人,管理职员14人,合计283人。
四、补充条件
㈠教学科研人员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文、理基础学科一般应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2.应届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博士,文科不超过40周岁、理科不超过3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博士,文科不超过45周岁、理科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非外语专业人员应具备运用一门外语阅读和撰写专业论文、或开展学术报告的能力;同等条件下,GRE、托福、雅思等外语成绩达到留学基金委出国研修要求者优先考虑。
4.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教学工作,学术业绩应超过学校本学科同等人员平均水平,且具有发展潜力。
㈡专业技术人员
1.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
工程实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对于业务技能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硕士学位。
中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其中补充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应占30%以上,符合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小学、幼儿园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对于后勤保障等特殊领域业务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但要从严掌握。
2.原则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优秀本科不超过24周岁。对于个别有应聘岗位从业经历且实践能力突出的应聘人员,或应聘中小学、幼儿园的博士和特级教师、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及其他有多年一线教学经历的优秀教师,其年龄可适当放宽。
㈢管理人员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原则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
五、招聘程序
人员招聘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各类人员招聘程序见附件。
六、保障与奖励措施
㈠人事处每2个月向全校公开发布一次各单位教学科研人员补充计划完成进展情况。
㈡学校鼓励用人单位以多种方式进行招聘,并为人员招聘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对招聘高层次人才所产生的差旅费,根据人员招聘的实际情况,可从师资队伍建设费中予以支付。
㈢对完成教学科研人员补充计划较好的单位和在举荐、引进人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学校将在年终按照《陕西师范大学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奖励暂行办法》(陕师校发[2009]121号)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七、几点要求
㈠进一步规范考核审批程序。一是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考核程序和要求组织考核,要特别重视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及心理健康状况的考察并形成独立考察报告。二是坚持高层次人才和科研团队由学校审批,常规补充教学科研人员由学院考察、人事处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的程序;同时,要切实做好对拟调入正高职人员、拟低职高聘高级职务人员的同行评议,提高师资补充质量和资源配置效益。三是对近五年引进(补充)人员的投入产出进行考核评估,在总结经验教训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人才引进工作质量。
㈡全力以赴抓好计划落实。一是要以计划为指导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努力创造条件完成好补充计划,确保人员补充质量,不得随意放宽条件。二是对虽没有列入2016年人员补充计划、但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计划指标限制申报补充;三是对确属特别需要的,经研究后可适当调整计划。
㈢统筹处理好高端引进、常规补充和盘活资源的关系。各学院、中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处理好以高层次人才为核心聚合团队、发展学科队伍与发挥好现有学术带头人作用的关系,进一步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力度。
重视发挥师资博士后制度在发现和培养青年后备人才方面的独特优势,积极吸引高水平大学应届博士全职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积极为选留优秀教师、申报优秀青年基金、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青年千人和青年长江等储备人才。
统筹好教师调整岗位与补充其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关系,进一步做好内部转岗工作,积极盘活现有人才资源,提高岗位资源使用效益。
㈣合理调配现有人力资源。要坚持全校一盘棋思想,积极做好内部转化,发挥好现有人员的作用。对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有空缺、但暂未列入补充计划的单位,人事部门将按照人尽其才、充分挖潜的原则加强调剂;通过吸纳转岗人员或在待聘人员中调剂补充可满足工作需要的,各单位也要主动吸纳转岗人员或政策性安置人员。
㈤继续做好学历提升工作。各单位要与定向或委培博士研究生定期联系,督促其早日学成回校工作。对于确需延期者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教师队伍学历提升计划实施办法》(陕师校发[2009]120号)督促其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延期期间的待遇按照《学历提升计划实施办法》第四条保障措施第二款制度保障第五点加强攻读学位人员的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㈥重视发挥流动编制效益。聘用流动编制教师主要用于弥补公共基础课较多且经教务部门核实相关课程专任教师数量不足,非师范和专业学位教育专家型、实践型教师缺口,或阶段性替代休假、出国研修、脱产读学位或参加培训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等。对以承担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为主的单位,逐步要减少固定编制人员补充,进一步扩大流动编制规模,聘请流动编制教师的数量可按不超过本单位教师总数的25%掌握;其它岗位也要用好流动编制,将聘用流动编制人员作为人员补充的有效途径之一,降低用人风险和成本。
八、其他
2016年人员补充计划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各单位在人员招聘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9)85310360。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