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轮班制工作;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
4.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5.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组织能力。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和计划:安福县12345热线服务中心招聘话务员6名。
2.资格条件: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程序
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设在安福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报名费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复试前再对入闱复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并提供本人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初试
初试由技能测试和普通话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计算机操作能力,主要包括office办公软件应用相关技能;普通话测试内容为普通话水平和语言组织表达水平。按技能测试和普通话测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初试成绩。
初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环节。
复试
(1)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入闱人员1:3的比例确定入闱复试人员(若入闱人员达不到该比例要求则全部进入复试)。确定复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复试。
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阶段,仅作为确定入闱复试人员的资格成绩,不计入本次考试的总成绩。
入闱复试人员名单在安福县政府网公布。
(2)入闱复试人员资格复审
入闱复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有效证明)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复试资格。对取消复试资格或放弃复试资格产生的复试人员空缺,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末位初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闱复试。
考试聘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复试方法及安排
复试为现场情景模拟和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020分钟。具体复试工作由安福县人社局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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