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校外普法,“一二·四”宣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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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校外普法,“一二·四”宣扬法治精神

12月4日下午两点整,兰州大学学生会、兰州大学法学院学生会联合兰州市司法局、城关区司法局在兰州市东方红广场,向行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开展法制义诊,接受市民相关咨询。

冬日的兰州,寒风刺骨,骤降的气温更是让人无法消受,这给兰州大学法学院宣传人员带来了很大的麻烦。许多路人对宪法日不甚了解,同时对宣传工作表示不理解,这更是加大了普法的难度。然而就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法学院学生会秘书处秘书长王新博仍然不停地向路人发放传单,耐心有加地为路人解答疑惑。当被问及宣传感受时,他说道:大家接连几天都为了法制宣传周的工作而奔波努力着,或许成效很小,但这些努力至少能够给一部分人提供真正的帮助,带来法律意识的觉醒。而对于少部分人对于司法不公的悲观情绪,他也耐心解释:法律的进步是缓慢的,但也是在进步与改革。我只是希望我们能够尽自己的能力为他们提供帮助,感受这一年一次的法制宣传的价值。

兰州大学法学院宣传人员大多是初次参加法制宣传活动,新奇之余他们表示:这么冷的天气也有人愿意接过我们的传单,认真阅读,甚至来咨询我们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这让我们很开心。这也是第一次体会到用法律知识帮人解决问题的喜悦与成就感。

独脚难行,孤掌难鸣。或许,普法人员持续时间不长的宣传活动不能在一时间就引起全社会对法治的关注,现在法制观念的淡薄不代表将来的一切,这些细微的推动终有一日能够获得反馈与效果。是这样的,法治社会的建设并非一朝一夕,也并非是只靠一人之力,而是要靠全社会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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