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从2015年12月9日到12月17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校人事处、监察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63732719(校人事处)、63740121(校监察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临安市环北路88号浙江农林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3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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