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统招统分2016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毕业生除外。招聘具
体专业及要求请详见附件。
要求如下: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儿科医学事业;
2)本科及以下学历者均需北京生源;研究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市人力社保
局引进非北京生源的条件;
3)本科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研究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4)本科、研究生学历要求在毕业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适应能力强。具有责任心、团队精神和服务意
识。
2、全国普通高校统招统分往届毕业生。要求如下:
科研处工作人员2人。
1)专业要求:财务管理、法学及相关专业;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3)户籍要求:北京;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优先条件:有医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其他要求: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热爱本职工作,有较
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事业单位招聘程序
1、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请登录我院招聘网站(http://bch.zhiye.com),
在线填写简历并应聘相关岗位,每位应聘者最多可选择2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通过邮件及电
话通知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
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
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笔试及面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个招聘岗位将按照拟招聘人
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通知参加体检、心理测评。每个招聘岗位最终按1:1的
比例确定聘用。
4、体检、心理测评及公示
人事处组织体检与心理测评工作。
经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招聘网
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事业单位待遇
拟接收来院工作人员按照北京市和医院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事业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010)596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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