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济南市教育局公布了2016年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其中,为保持与高考政策一致,《意见》中将特长生由原来的“艺术、体育”范围完善为全学科特长。同时也出台了相应的加分政策。
新高一班额降为50人,分班须电脑派位
在今天下午发布的招生意见中可以看到,2016年,济南市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5〕152号)相关要求,将普通高中学校的班额由原来的56人,调整为50人;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新生分班须电脑派位,不设任何重点班、特长班”。
非寄宿制学校条件下可依地理位置调整指标生分配额
《意见》完善非寄宿制学校指标生分配政策,提出“为方便学生走读,非寄宿制市属普通高中学校经学校申请,在确保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高中学校地理位置对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数额进行定向调整。”
职业类学校招生计划将严格按计划执行
在该《意见》中,还完善了职业类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方式及招生程序。职业学校实施免学费政策后,需要相关部门对学校招生计划进行审批,为此《意见》提出“在济招生的职业学校(含“3+4”本科、“2+3”高等师范、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严格按照省市计划管理部门审批的招生计划执行”。同时,《意见》将职业类学校的招生程序、招生范围及生源类型做了进一步的明确。
特长生范围扩至全学科,条件符合可加5分
在此次《意见》出台后,较引人关注的是特长生的定义内涵及招生办法。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王紘表示,为了保持与高考政策的一致性,正确引导学生家长适应新形势下特长生政策,《意见》中将特长生由原来的狭义“艺术、体育”特长,完善为广义的全学科特长。同时,提出“报考学科特长生的考生须具备报考普通高中的条件,且所报考的特长学科日常学习成绩为A级。取得推荐生试点学校学科特长生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参照国家高考相关政策,可在该校统招分数线下降低5分录取”。非推荐生试点学校延续原来的招生办法,未做变动。
此外,明年的招生意见也有几项内容没有改变,一是继续实施指标生政策,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指标生的分配数额原则上与2015年保持不变,录取办法不变;二是继续实施推荐生、特殊考生的相关政策;三是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各学段择校生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一律不享有指标生和推荐生资格的政策;四是继续实施高中直升定向生政策;五是继续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填报办法;六是继续实行“阳光招生”,坚持 “零条子生”。
同时,该《意见》也表示,由于济南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发布时间较早,国家、省相关政策尚未出台,如2016年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出台新的相关政策,届时根据济南市实际,出台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完善,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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