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团队协作精神好,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3、护理人员需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5 - 12月30日;报名地点:修水安康精神病医院。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选聘方式、时间和地点
1、选聘方式: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核相结合,以理论考试成绩1:3进入实践操作考核;
2、理论考试时间:2016年1月5日;实践操作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考核地点:修水安康精神病医院。
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安排体检,未按时进行体检的视同主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进行替补。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公示
经医院集体研究后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并在本单位张贴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日。
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拟聘人员基本信息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报县卫计委审核备案。
聘用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联系人:古敏敏,联系电话:1387026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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