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人员
根据我校公开招聘应聘报名的情况,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85人,直接考核31人(名单见附件)。
面试内容及分值
(一)教师岗位的面试工作分为试讲、答辩两个环节,并一次性打分。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使用教具的能力;掌握讲解、提问和板书等教学技能的水平等。应聘人员自行选取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的教材和试讲内容,不能使用课件,学校不提供多媒体设备。要求现场提交试讲教案(一式7份,教案中不能标注本人姓名、家庭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及个人信息。凡是透露本人信息等情节的,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试讲时间一般为10分钟左右,试讲完成后随即进行答辩。
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观、教师职业道德观、对当前教育政策和法律的认识和了解,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答辩时间一般为8分钟。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工作按教师岗的程序进行。
(二)教辅岗位的面试工作分为试讲、答辩、具体操作测试3个阶段进行。
试讲和答辩阶段按照教师岗的考核方式进行,分值满分为100分,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具体操作测试阶段。
对专业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教辅岗位安排具体操作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的运用以及对相关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分值满分为100分,具体操作测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教辅岗的面试分值为试讲和答辩分值乘以60%加上具体操作测试分值乘以40%。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参加面试的岗位,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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