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50名。其中男性复员退伍军人30名,其他大专以上毕业生20名(含女性4名)。
招聘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复员退伍军人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在1.72米以上。
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要求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25周岁以内(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4.8以上。
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在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告。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蕲春县培训考试中心(县物价局对面)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须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有效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复员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相片1寸5张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蕲春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报名登记表》。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考资格。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12月5日
招聘考试:考试采取笔试的办法,由县人社局组织统一命题、制卷、阅卷。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应用等。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公布,并在县人社局网站进行公告。考试成绩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个人可申请复查考试分数。申请复查考试分数的考生本人应填写《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由人社部门组织专人负责查分并告知考生。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6日上午9:00至11:00,地点见准考证。
体能测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男子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女子项目为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如有淘汰,不再递补。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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