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年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商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日-12月17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请应聘者登陆湖南商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在线投简历入口),如实填报并上传《湖南商学院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登记表》。同时将《湖南商学院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第一学历起)、职称资格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毕业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应聘学院的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须于 2015年12月30日之前取得)
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商学院网站公布。
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职称及以上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学科带头人岗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应聘一般教学科研岗位: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面试。试讲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及与岗位的适配程度等。考试成绩在湖南商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31-88688150(谢老师、何老师)
监督电话:0731-88689012(校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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