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广东江门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登记须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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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广东江门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登记须知[1]

各位考生:

根据省自考办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符合自学考试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申办毕业登记手续。

现将江门市区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本科毕业考生的前置学历登记工作须知

1、前置学历登记时间(含前学历为自考的毕业生)

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在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凡考生前置学历信息不属实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的,不予以办理当次本科专业的毕业登记手续。

2、前置学历认证信息登记类型及内容

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准考证号。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自考本科专业毕业登记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的,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但须向省自考办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的纸质证明(可由学校集体办理,统一提交省自考办)。

(5)其它说明

已提供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证明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自考本科毕业申请后,上半年的须于7月15日前、下半年的须于次年1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前置学历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二、办理专科、本科毕业基本流程

1.考生网上申请毕业一一〉2.交表

(一)考生网上申办毕业(12月15日-17日):

考生登陆http://www.stegd.edu.cn/selfec →选择“考生入口”:输入准考证号、密码(忘记密码的考生可使用系统中的“忘记密码”功能找回密码)、验证码登陆 →考籍管理(基本信息维护):填写考生有关信息,保存→毕业管理(毕业申请)→按提示走 → 初审地点(0701) → 提交毕业申请 → 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1、登陆

2、确认基本信息

①确认自己的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联系电话等数据。如上述数据有误,考生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并保存(修改)。

②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错误或升位)、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如有误或须更正,考生须先自行在网上申请,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成绩合格证等有关资料,到江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数据更正申请,因考生的考籍数据更正申请须经省考办审批,所以只能下一次再办理毕业申请。

③上述数据准确无误方可申请毕业。

3、考生在网上提交毕业申请

①准确选择好毕业专业和主考院校。

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前学历情况,并根据自己专科(或以上)的毕业专业,按《报考必读》中该专业的要求,选择是否须加考相应的课程。

③毕业初审地点是(江门市区0701、台山0781、新会0705、开平0783、鹤山0784、恩平0785)。

4、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①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用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和80g/m2(或以上)的A4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不得擅自做任何修改。考生须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的正面,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栏目。考生如无法按要求打印的,可到江门市招生考试报名站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②考生必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正面内容不能手写,出现空白信息的请先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中自行修改好后再打印)。

(二)交表

需提交毕业资料清单(以下的复印件须使用A4纸复印):

(1)已填写好本人简历,单位加好意见并盖好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切记要“双面”打印(不能交复印件),公章的单位名称须与《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工作单位”栏目上的信息相一致。《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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