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监察审计室反映。联系电话:0574-86325990;联系人:占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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