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中师范大学启动了教育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3名院长的校内外公开招聘工作。这是继2013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7名学院院长以来,又一次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有力举措。
本次院长公开招聘对院长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成就、工作经历、管理能力、个人品德等方面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发展的办学思路;原则上应具有知名大学教授或相应职位(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知名研究机构、企业研究员或相应职位,并具有博士学位;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状况,能够针对学院实际,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发展战略;具有国内外知名大学院系、研究所或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对外交往、表达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合作意识,善于开拓创新,个人品质良好,公道正派,治学严谨;应聘者聘期内应全职在我校工作等等。
近年来,华中师范大学提出“坚持一体两翼,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发展思路。围绕这一办学思路,学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稳步推进综合改革,把干部工作与人才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实施“五个”推行,即推行同行专家评价制度,增强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行动态、开放的岗位聘任制度,高级教师岗位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推行聘用制、预聘制、常任轨(Tenure Track)、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制聘用、劳务外包等多种用人形式并存的岗位聘用制度改革;推行构建和谐稳定的收入分配关系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行包含单位目标考核、聘期考核和年度履职考核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努力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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