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第一中学教师招聘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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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第一中学教师招聘9人

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6年拟招聘教师9人,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地理、音乐、体育、美术各1名。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教师岗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时正在备考者,可先参加招聘,如未能如期取证,将不被录用。)

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16年天津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2015年 11月27日- 12月8 日)

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hrss.gov.cn)、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www.tjyz.org)以及相关高校就业指导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2015年 12月8 日- 14 日,截止时间为14日下午5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有关链接报名。学历应从高中起如实填写。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2、网上审核与缴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交费,准备参加资格面审和笔试。报名确认截止后,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时,取消该岗位招录人数。

(四)资格面审与考试

1、笔试:( 12月 19 日,9:00开始)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在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www.tjyz.org)公布。

2、资格复审(12 月 23 日,8:30开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初步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在校证明(注明是否能如期毕业),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学生证。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3、面试( 12月 26 日,9:00开始):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www.tjyz.org)。

面试分两部分进行:一是模拟授课,考生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二是答辩,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

4、计分(12月底):面试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五)体检(2016年1月上旬)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六)考察(2016年3月份)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2016年3月)

确定拟聘人员后,在人力资源局网站、天津一中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报批与备案(2016年 3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结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2016年7月)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391126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14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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