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以为只是帮老师一个忙,在杭州临安上大学的小陈没想到,她自己卷进了一宗刑事案,被老师“坑”了一把。因涉嫌妨害作证罪,老师胡某被检察院批捕。小陈则成了“戴罪之身”,取保候审等着接受审判。
小陈今年上大二,大一时英语老师是胡某。胡某一表人才,深受不少女生欢迎,这其中就包括小陈。31岁的胡某在校外办公司,在临安创办了一所家政学校并担任校长。胡某的舅舅葛某在学校附近开了一家家政公司。不过家政学校因经营不善倒闭,拖欠了不少员工工资。有3名家政学校员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薪10多万元。法院依法冻结了学校的账户,共25万余元。胡某急得团团转,想把钱转出来。
今年4月,胡某找到正在读大二的小陈,邀她吃饭时倒起苦水,说起学校账户资金被查封的事,现在拿不出钱给员工发工资。
小陈替老师着急。胡某凑近小陈说:“要不你假装是我校职工,学校欠了你工资,你去劳动局申请仲裁,然后到法院申请执行,把钱拿出来,再还给我。还有3个人也这么做的,不会有事的。” 见小陈犹豫,胡某拍拍胸膛说,事成后再请小陈吃饭。小陈答应了。
胡某又让舅舅葛某想办法,再叫一些人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就这样,小陈、葛某夫妻等人走进劳动局填写假材料,与“老板”胡某假调解,拿到了4份劳动仲裁调解书。小陈等人拿着调解书,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按规定,员工工资有优先受偿权。胡某打着如意算盘,一切顺利的话,能从被冻结的账户中转移19万元。
法院受理后,胡某多次找到执行法官催促给钱。这一反常举动引起法官的注意。法官通过调取工资银行流水单,认定小陈等人为假员工。
今年10月,胡某、葛某因涉嫌妨害作证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涉案的小陈等人则被取保候审。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虚假诉讼罪,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胡某和小陈等人最后将以什么罪名接受审判?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蓝清认为,虚假诉讼罪这个罪名没出来前,在虚假诉讼中帮助、指使案件当事人作伪证者构成妨害作证罪。具体到本案涉及新旧法律规定冲突的问题,应当按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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