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
1、主要招聘省(直辖市)级及以上师范院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研究生)、部分国家211工程院校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研究生);幼儿园教师以招聘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为主,根据需要可按计划招聘音、体、美等专业师范类优秀毕业生。
2、应聘者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2)应聘语文和学前教育学科者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3)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四及以上水平(其中应聘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岗位者原则上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4)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特别优秀的,经局招师领导小组同意,延长至见习期内取得)。(5)非师范类毕业生及研究生的专业背景与应聘学科相匹配,研究生重点考察本科学历的教育背景。(6)紧缺特殊专业毕业生招聘由局师资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二)本市在编在职教师
本市其他区县在编在职教师以招聘优秀骨干教师为主。
(1)中小学教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2)幼儿园教师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3)热爱教育工作,师德高尚,身心健康,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三)面向海内外引进学科领军人才及专业技术骨干
(1)教育领军人才基本条件:获特级校长、特级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等高级人才命名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职称。
(2)教育专业技术骨干的基本条件:具有两年以上中高考命题经历,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研究经历人员;全日制博士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四)各类引进的人才在服务期期满享受如下待遇
(1)教育领军人才享受区政府一次性人民币40万元住房补贴,为其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提供便利条件。
(2)教育专业技术骨干享受区政府一次性人民币20万元住房补贴,为其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提供便利条件。
(3)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博士新教师享受区政府一次性人民币10万元住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教师首年每月享受住房补贴人民币1200元;全日制本科毕业新教师工作首年每月享受住房补贴人民币1000元。
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情况见附表:2016年松江区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
招聘程序
1、应聘者首先向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投递应聘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材料审核、课堂教育教学能力等测试。
2、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组对学校上报的应聘者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参加进入应聘程序名单。
3、经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双向选择后,由招聘单位按拟招聘计划1:1比例向松江区教育局人事科报送参加综合测试人员名单,经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笔试、面试、教育人才准入测试、心理测试),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录用人员。面向海内外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及专业技术骨干由引进学校根据实际需要事先报局招师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再实施招聘。
4、通过综合素质测试的人员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凡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者以及其他要求条件、不能按要求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招聘时间
2015年11月2016年5月。其中2016年1月和2016年4月组织两次综合素质测试。具体安排以具体通知为准。
应聘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至招聘单位,原件由招聘单位审核,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上交)
1、应届毕业生:
(1)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在校期间成绩单(就读学校盖章有效)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大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师范生提供学校证明
(7)研究生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8)高中毕业证书
(9)课堂教学能力评价表(由学校相关考核人员签名)
2、在编在岗教师:
(1)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聘用手册(显示近期被聘用)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显示单位和近期情况)
(3)最近一次工资审批表
(4)户口薄(必须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户口要有显示地址的一页)
(5)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教师资格证书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9)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10)课堂教学能力评价表(由学校相关考核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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