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招聘的条件(详见一览表);
6.年龄35周岁以及下,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天);
7.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责任;
8.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9.报考教育类事业单位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2)2016年应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报考体育、美术岗位可放宽至专业类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获国家一级运动员、美术等级考试7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4)报考地理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0.报考卫生事业单位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报考黔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检验医师岗,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国民教育本科;
(3)报考黔江区疾病控制中心检验医师、预防医学医师、化学技术岗的,学历可放宽至国民教育本科。
招聘程序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考教育事业单位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12月10日分别到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和每轮招聘后空缺岗位将在黔江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以及以上学校就业处网站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23-79230509,13609491616)
2.报考卫生计生事业单位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2日9:00-12:00,14:00-17:00;
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现场报名;
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023-79310339,13996908827)
资格审查
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黔江区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重庆市黔江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往届生还需提供学信网打印学历原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证明(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明、学籍证明等),并提交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单位负责人需在单位意见栏目里签上同意报考,并签上负责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
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1.报考教育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方式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专业讲课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分值为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2.报考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方式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测试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初定12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1)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教育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它
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jhrss.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招聘岗位涉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可拨打报名时间及地点中提供的电话咨询;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79221698、7922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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