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下午,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凤宁在西校区民族与干部培训楼101报告厅为各学院同学作题为让宪法成为公民的信仰主题讲座,为进一步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和推进学校普法工作,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鼓励同学们提高行宪维权意识,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宪法是维护公民权利的坚强后盾,它捍卫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杨副教授说,宪法让每一个公民能够过上有尊严、有安全感的生活,使我们的生存发展得到可靠保障。但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如果国家不依法办事,公民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杨副教授向同学们阐述了公民权利的内容。公民权利包括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权利、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政治权利是人民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包括政治了解权、政治参与权、政治监督权和表达自由的权利。人身自由权包括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住宅自由权和通讯自由权。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和社会保障权。文化权利包括受教育权、科学研究和艺术创作权、学习其他文化的自由等权利。杨副教授说,经过长期的改革努力,公民权利的维护获得历史性的进步,公民权利的立法保护、救济措施也在不断地完善。
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杨凤宁副教授引用林肯的话勉励同学们做一个主动行宪的有为公民。她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提高行宪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从而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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