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招办获悉,符合办理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免考、两号合并手续的考生,可在18日至20日到市招办二楼服务大厅办理。另外,11月30日至12月2日,相关考生可申请办理毕业证。
●转考
市招办主任秦军民介绍,考生需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到考籍所在市的市招办办理转考手续。
省内转考的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内转入考生无须办理转入手续。
省际转考的考生,需要转出的,须经市自考办审核同意,开具转考介绍信,考生持转考介绍信、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在转入省份自考办规定时间内前往办理考籍转入手续;由外省转入我市的考生,需持转出省的省级转考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籍转入手续。若考生在我市无考籍,则不予以办理考籍转入手续,须在我市按新生报名取得考籍后,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理。无论是省内转考,还是省际转考,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
●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含本科肄业生、退学生、不含进修毕业生)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按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各类高校本科肄业生原则上按专科毕业生对待,高校退学生只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自考办申请并提交准考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原件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办理免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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