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科技大学(西安)专任教师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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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科技大学(西安)专任教师招聘信息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学风端正,团结协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富有创新精神;

2.国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本科、硕士及博士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教学潜力,符合学校的专业需求;

3.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博士后或具有与本专业相关工作、科研经历的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5.具有相关教学经验或国(境)外留学背景的优先考虑。

聘用方式

经学校评审并同意接收的,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聘期三年,首次聘用包括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陕西省省属事业编制,享受与在编教职工同等待遇。

薪酬待遇

(一)岗位待遇

被聘用人员来校工作见习期届满后,认定为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享受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待遇。其中,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享受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待遇,具有中级职称的,任中级职称满两年的可直接参评副教授职称。

(二)住房条件

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由学校提供过渡性租住房,相关费用由受聘者承担;试用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并转为事业编制的长期聘用者,学校提供100-140平方米左右有偿集资住房一套,聘任满两个聘期或在校工作满8年后享受与校内在职职工同等的住房产权政策。

(三)安家费

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届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学校提供安家费5万元。

(四)科研启动费

自然科学类博士毕业生提供5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博士毕业生提供2万元科研启动费。

(五)其他待遇

对转为事业编制长期聘用者,其配偶为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满足学校人事代理人员招聘条件的,学校可以根据用人需要优先聘用。

应聘及联系方式

1.应聘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来电、电子邮件方式直接与学院或人事处联系,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填写《陕西科技大学人才招聘个人信息详表》、《陕西科技大学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招聘考核信息简表》并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sustrsc@126.com)及相关学院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格式应为应聘xx学院+xx岗位+毕业院校+学历+姓名+高校人才网。

2.招聘程序

应聘者提交个人信息后,学校按照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学校研究、体检和签约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学校在学期内的每月中旬左右统一组织招聘考核。

3.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

邮政编码:710021

联系部门:陕西科技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6168065

传真:029-86168066

E-mail:sustr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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