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改进公共服务措施,以持续简政放权便利群众办事创业;部署加快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决定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教育领域公共服务均等化。
会议指出,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是深化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迈出的新步伐。
会议决定,一是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统一确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不低于定额标准给予补助。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北方取暖地区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补助水平。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二是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实施上述政策,由中央和地方统一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经费,明后年将新增财政投入150多亿元。
>>政策解读
农村与城镇学生平等对待
18日,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国务院提出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意味着将城乡放在平等的位置上,也把农村孩子与城里孩子放在同等地位。
记者了解到,由于财政来源不同、各地经济发展不同,农村和城镇学生的生均经费存在差别。农村学生的义务教育经费低于城镇学生。自2006年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生均公用经费经过六次提标,从最初的年均10-20元,提高到目前的中西部年生均小学600元、初中800元,并分省核定取暖费,提高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
而在此次提出的新“两免一补”的政策中,除京沪等地已先期试点外,获益学生的范围和额度都将大幅提升。
民办校学生农村娃获益大
储朝晖说,此次政策的另一大亮点是明确了民办学校学生划拨生均经费,这在过去是没有的。他说,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民办学校的学生数量呈现显著增长的趋势。在2005年、2006年间,民办学校的学生只占5%左右,但是在2013年已经达到了11%左右。
储朝晖介绍,民办学校学生除小部分为高收入群体外,约六成都是农村留守儿童。尽管农村也有公立校,但是很多农村教师会选择将自己的孩子送往城里上学。老师每天进城送孩子上学,再回农村任教,放学后着急进城接孩子,这也导致农村公立学校的责任链中断。因此,很多留守儿童的父母选择将孩子送往民办学校,导致进入民办学校的学生数量增多。过去,这部分学生无法享受政府的财政经费。
>>北京落点
北京2010年已实现义务教育全免费
18日,记者从北京市教委了解到,2006年,北京市率先在全国试行免交教科书费、杂费、住宿费,提供助学补助,2010年实现了全部义务教育免费。
目前,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低保低收入家庭寄宿生、工读学校学生、特教学校住宿生、10个郊区县农村户籍寄宿学生免交寄宿费,每人每月发放240元伙食补助,每人每年提供300元助学补助,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三免两补”。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正式施行,明确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根本大法,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小学生和初中生仍需缴纳一定的学习费用。这给很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造成一定的负担。2006年我国将“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写进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并在西部农村率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惠及5000多万名西部农村中小学学生,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负140元,初中生年减负180元,贫困寄宿生可减负500元。当年就有近20万名因贫困辍学学生返回学校。
2007年我国在中东部地区推出“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惠民政策。实现了对全国40万所农村中小学的近1.5亿名学生的全面覆盖。
2008年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6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进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试点。每位学生每年可免交190元至350元不等的费用。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与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样享受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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