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小学校长将实行“职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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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小学校长将实行“职级制”

珠海市已经发布《珠海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首次评审实施方案》,这就意味着今后珠海中小学校长除了技术职称收入,还将根据职级来发工资,结束此前单纯依靠技术职称决定收入的局面。这一政策将于明年9月全市推行,校长们的收入或得到提高。

据了解,此次校长职级制范围包括全市公办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市卫校、技校和体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校级领导。此次珠海全市首次评选校长职级制,共设置四级十档,其中特级校长不超过3名,一级校长不超过12名,二级校长、三级校长职数名额不限。自首次评审后,校长职级评审一般每三年评审一次。

记者发现,特级校长要求最为严格。例如要求是现任正校长且担任校级领导正职6年以上、担任校级领导职务12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

实行该政策后,校长的收入会有怎样的改变?

根据规定,实行校长职级制之后,将实施校长绩效工资制度。校长绩效工资分配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考核,按其职级标准核发。所需费用分别由市、区财政专项拨付。珠海市教育局局长钟以俊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就意味着校长除了可以根据自己专业技术职称领取工资外,还将根据所评定的职级,拿到相应的岗位津贴。

这也意味着,校长的收入不再和过去一样,只依靠“技术职称”,校长的收入将有望增加。但记者也了解到,如果校级领导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或违法违纪的,根据实际情况,视情节降低校长职级或取消校长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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