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考试院获悉,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今年我省对2015年考试中因使用通信工具接收信息实施作弊和代考等严重作弊被停考且再次报考的183名考生进行了严格审查,禁止其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省教育考试院郑重提醒考生,刑法修正案(九)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按新刑法第284条规定,在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省教育考试院再次提醒考生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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