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形象气质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及以上或其他专业本科(有2年以上县级以上政府管理的电视台播音主持工作经历的放宽到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2年以上县级以上政府管理的电视台播音主持工作经历的放宽到35周岁。
以上涉及年龄、工作时间计算的,均截止到2015年10月31日(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指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类推)。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专业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和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和县历阳镇朝阳路55号)。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1)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5张。(5)放宽学历、年龄人员还需提供: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工作证明材料及单位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清单;(6)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每人80元,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测试费。
4、考生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此报名表.doc,并做出诚信承诺。
5、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为:(1)现场播报一篇300字左右的新闻稿件,占总分值7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仪容仪态、上镜效果和播音方面的基本专业素质。(2)现场模拟主持(3分钟),占总分值为30%。现场作答,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组织及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对新闻题材的驾驭组织能力等。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2、专业测试评委外请。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 询 电 话 :0555-5323777(和县广播电视台)
监督举报电话:0555-5326402(和县第三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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