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流程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5年12月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招聘邮箱。
邮箱地址:gdcpzp@163.com
邮件标题: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高校人才网。
电子邮件不严格按照主题格式要求发送的,不予受理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请应聘者务必按照要求提交应聘材料。所有应聘材料按顺序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作为一个附件上传。其中,材料中应包含三个文件,具体如下:
第一个:《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第二个:《2015年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
第三个:其他材料,按照下列规定的顺序(标明具体顺序)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中并压缩:
1)大一寸个人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即学历证)
4)学位证
5)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书)
6)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资格审核。学校将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可参加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学校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请留意。
3、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以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不同,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成绩合格的人数未达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4、面试。面试采用试讲(实操)或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其中,实训员采取试讲(实操)及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的形式,其他岗位采取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的形式。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分、统分,并在整个面试结束后向考生统一告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有效评委评出的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评委的总人数得出平均分。面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7、经考试、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事处牵头办理相关手续。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聘工作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15日前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五)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关于递补与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调剂。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
联系电话:020-87025933(卓老师)020-85684980(马老师)
监督电话:020-37231776(监察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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